1、凡塔城地区户籍应届毕业的初高中生到我校就读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技能鉴定费、免校服费、免体检费,每月还给予300元生活补助;毕业后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政府安置确保就业,有个人自主创业意愿的、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贴息贷款。
2、凡户籍是南疆四地州及全疆23个边境贫困县的学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校服费的优惠政策。
3、户籍为其他地区的疆内外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三年共计收费约1800元(包含:教材费、住宿费、卧具费、保险费等)
4、20%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一、二年级在校生,享受国家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