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7-23 04:17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联系方式:0717-3812477
  • 学校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2011年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秋招生简章

1、国家:①依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报读我校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0年秋季开始凡就读中职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工程,具体实施对象及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确定。
2、学校:学习刻苦、表现较好、家庭特别困难(孤儿、父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灾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学生,每月可获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高150元)。
3、学校奖学: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取我校奖学金(100元-300元/学期)。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0年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秋高中、中专招生方案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2010年我县共有应届初中毕业生1819人,根据我校2010年秋专业设置可行性研究,今年秋我校计划招收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900人。专业设置、计划分解及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国家:①依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政策措施,所有报读我校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统一发放的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0年秋季开始凡就读中职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工程,具体实施对象及标准依据国家规定。
2、学校:学习刻苦、表现较好、家庭特别困难(孤儿、父母残疾并丧失劳动力、因病因灾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学生,每月可获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高150元)。
3、学校奖学: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取我校奖学金(100元-300元)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1、国家助学:①依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报读我校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10年秋季开始凡就读中职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工程,具体实施对象及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确定。
2、学校助学:学习刻苦、表现较好、家庭特别困难(孤儿、父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灾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学生,每月可获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高150元)。
3、学校奖学: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取我校奖学金(100元-300元/学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