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被你校“五年一贯制转段”和“普通高中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习、住宿、毕业证、报到证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有区别吗?
答:凡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1)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金:符合国家金的奖励标准为一等每人4300元、二等每人3300元、三等每人2300元。
(4)国家贷款: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国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活费资助、其他奖金资助等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4.你校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学校收费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四人间。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贷款条件者,持录取通知书前往当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