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理工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徐价费[2016]167号、徐价费[2017]8号)。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3300元/年)、学院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勤工岗等奖金;按学院相关规定申报。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额度高为12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