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需凭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标准是每学年2000元,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
(三)中职国家免学费
1.在校一、二和三年级中职学生,凡中国大陆各地的农村户口(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均可凭户口簿等资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查核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免学费。
2.家庭经济困难的城市户口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持低保、低收入证件优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上报通过后可免学费。城市户口免学费的学生人数占学校城市户口学生的8%以内。
持《广东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除享受国家金,免学费外,还享受广东省每学年3000元的补助(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