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国家奖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金:一等43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300元/生/学年
2.学校新生奖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3.学校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600元/生/学年
4.学费减免:全免标准:8000元/生/学年,半免标准:4000元/生/学年
***奖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