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认真对国家资助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落实,扎实推进贫困家庭学生困难认定工作,助学金、免学费的申报以及系统日常维护。求真务实,探索创新,使资助工作有条不紊的持续深入推进。每学期初,学校对学生进行资助宣传,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后,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并确定可享受助学金、免学费人数。根据认定材料进行公示、申报、开卡等工作。农村(县镇)学生直接免收(或减免)学费,对于城市困难学生按要求宣传政策通知,并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如符合要求,在15天内学生应出具《低保证明》或到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等。不存在先收费后退费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