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联系电话: 024-89708729、89708730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毕业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学校简介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东北交通学校,是为新中国交通建设而设立的第一所专门学校。
学校现为国家“双高计划”项目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服务贡献50强院校,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黄炎培优秀学校。
院校志愿及录取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