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年成都大学高等教育助学培训招生简章
毕业待遇:中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合格、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合格,毕业论文合格修满学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来源:2019年成都大学高等教育助学培训招生简章
毕业待遇:中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毕业论文合格修满学分,出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来源:2014年成都学院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毕业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毕业论文合格修满学分,出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未按期修满学分,保留学籍,待修满学分后,再按规定发放毕业证书。
来源:2013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应用型招生简章
毕业待遇: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试、毕业论文合格修满学分,出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可获得省委和我校联合签署印章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未按期修满学分,保留学籍,待修满学分后,再按规定发放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