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质量扩招”“方便考生、就近学习”原则,以及学校办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部分高校和合适专业,面向报考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社会生源招生。因连续扩招后受条件制约的学校,扩招的学生可不安排住校,以走读形式为主。
招生专业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历 | 人数 | 招生对象 | 备注 |
计算机 | 三年 | 中专 | 200 | 初中毕业生 | |
机电一体化 | 三年 | 中专 | 300 | 初中毕业生 | 一年后细分为“电工电子技术”、“车工”、“焊接”等专业。 |
绿色证书 | 一年 | 350 | 初中毕业生 | 结业后可参加中考,允许报考重点高中,也可转为中专生。 | |
沙钢技工 | 三年 | 中专 | 100 | 初中毕业生 | 与张家港市第三职业高中联合办学,第一年在县职业中专就读,一年后到张家港市第三职业高中就读。 |
合计 | 950 |
招生院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11月10日前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录取名单。
二、教学组织形式为落实“质量扩招”要求,扩招学生将可继续采取多元模式、灵活学制组织教学。对少数可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的,按照一般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不能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的,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确保总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实践性教学学时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模式,尽力解决工学矛盾。各院校还要结合各类录取学生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
为便于全国年底统计工作进展,各招生院校要安排本阶段扩招录取的新生于11月15日前到校报到,并尽早按照教学方案开展实际教学工作。
招生院校要针对专项扩招工作编制《招生章程》,并于考生报名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要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公开,按时公布录取结果,及时回应考生疑问,妥善化解可能产生的矛盾,主要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