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设美术绘画、音乐(含舞蹈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影像与影视技术、服装展示与礼仪5个艺术升学方向专业;分别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合作开设学前教育、动漫制作技术、美术设计与制作3个五年制专科专业;开设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2个就业专业。
招生专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培养目标 |
| 普通高中 | 美术(含影馀影视) | 60人 | 3年 | 艺术高考升学 |
| 音乐(含舞蹈) | 40人 | |||
| 综合艺术(含服装展示、播音主持) | 20人 | |||
| 五年专科 | 学前教育 | 150人 | 5年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美术设计与制作 | 25人 |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 ||
| 动漫制作 | 25人 | 山东科按职业学院 | ||
| 普通中专 | 美术绘画 | 120人 | 3年 | 艺术高考升学 |
| 音乐 | 60人 | |||
| 舞蹈 | 30人 | |||
| 服装展示(含空乘服务) | 30人 | |||
| 影像与影规 | 30人 | 3年 | 就业兼顾升学 | |
| 美发与形象设计 | 30人 | |||
| 合计 | 620人 |
“3+4"贯通分段培养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因考生申请退档或招生学校根据专业计划完成情况退档,造成计划空缺的,在相应志愿考生名单中按成绩(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录取报到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和普通批次志愿填报。其它学校及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专业计划的,按专业投档。
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分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