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退役士兵提高就业能力,从2010年冬季开始,凡是我市当年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近段时间,今冬不少退役士兵打电话向民政部门咨询职业技能培训事宜。昨日,笔者就此向荔城区退伍军人安置办了解有关政策。
据介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为免费培训,参训学员不需支付任何培训课程费用;培训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学制一个学期(5个月),每人每学期(5个月)可获得4000元培训资金补助。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以掌握一种以上技能为目的,以培训初级工为主,对在部队期间已经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以参加更高一级的培训。退役士兵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后,承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结业证书,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地点在市技工学校,培训专业(工种)有机械加工、电子技术、维修电工、会计、烹调等种类。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到民政部门退伍安置办提出报名申请,并领取《福建省退役士兵参训报名登记表》。
为方便今冬退役士兵咨询有关安置政策,荔城区民政局、人武部等单位利用退役士兵返乡接收、报到机会,从12月15日起,在6个镇(街)设立“一站式”服务,面对面解答安置政策,推荐就业、介绍就业,分发职业技能培训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