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艺术类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日期:2015-04-21 11:16

一、甘肃省校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音乐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14

6500

舞蹈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6

6500

美术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15

6500

绘 画(非师范类)

本科

四年

5

6500

 

 

 

 

 

 

 

说明:

1、以上为预定计划,计划执行时学校可视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终计划数以甘肃省招办公布为准;

2、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具备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考生不能有身体残疾、口吃等;舞蹈学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 167CM ,女生不低于 158CM ;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3、报考外语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招生。

四、录取办法

1、除甘肃省考生外,考生参加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五、考生须知

我校在甘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所在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省统考合格证)在指定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7— 1月 28日

2、考试时间: 2013年 1月 29日

3、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4、报名所带证件:考生须持甘肃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省统考合格证)进行报名;

5、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总分100分)

(1)试唱(面试,10分);

(2)主考(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50分);

(3)副考(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40分)。

主考、副考两科目时间均不得超过5分钟。

舞蹈学专业(总分100分)

(1)基本功测试(40分);

(2)舞蹈作品展示(30分);

(3)舞蹈即兴表演(20分)、模仿(10分)。

基本功测试、舞蹈作品展示时间均不得超过4分钟,舞蹈即兴表演、模仿时间均不得超过2分钟。

美术学、绘画专业:(总分100分)

(1)素描(头像写生,3小时,100分);

(2)色彩(静物写生,3小时,100分)。

 5、考试结束后,学校组织评卷,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划定预选分数线,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

6、考试期间食宿、画具、磁带(光盘)、服装、乐器、伴奏(根据考生需求可免费提供钢琴伴奏)均由考生自理。

六、联系方式

   址:宁夏固原市学院路

  编:756099

   话:(0954)2079366

  真:(0954)2079366

  址:

E-mail:  ns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