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学院关于不举办“专升本”招生考试辅导班的声明

日期:2015-05-07 15:08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不举办、未授权其他个人或团体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社会上任何假借我校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谨防上当。特设立学校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0551-62158025。

 特此声明!

 

 

  合肥学院招生办

  201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