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加分奖励政策

日期:2016-01-14 15:51

常州纺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加分分值

备注

①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50分

二等奖40分

三等奖3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多加4门)

A级每科加20分

 级每科加10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多加3次)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⑥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5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 GB3⑦少数民族考生

3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新生奖学金: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元整;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2000元整;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