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试考生类型 | 免试条件 |
|---|---|
| 学业水平测试 | 符合基本报名要求,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或者1A及以上,(该项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单独提供材料) |
| 综合优秀生 | 在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比赛中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 体育艺术特长 | 近三年获得各类校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六级以上(含六级)或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 |
加分奖励政策
| 加分政策 | 加分分值 |
|---|---|
| 1.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多加4门) | A级每科加20分 B级每科加10分 |
|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10分 |
| 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 5分 |
| 4.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
新生奖学金:(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新生奖学金)
?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元整;
?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2000元整;
?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5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