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29 14:16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4号)和《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博管办[2013]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人员,仔细研读文件,按文件要求准备材料送交校博管办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1)  派出项目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于3月23日前送交校博管办审核;
  (2)  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2日期间或5月15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学术交流项目材料于3月15日前、6月13日前,分批报送校博管办;
  注意以上项目材料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原件):
  1、上海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审批表
  2、《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上海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
  2、《 2016年上海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 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doc》博管办[2013]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