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
首先,欢迎你报考合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并祝贺你顺利进入复试,同时希望你能在复试中取得好成绩。
根据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合肥学院《合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就复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流程
1、报到、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8:30—17:00(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请联系研究生处)。
地点:行政楼315室。
资格审查需提交:
(1)政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盖章;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相关证件及资料:
非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同时收取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二、复试范围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复试时间:2016年 3月19日9:00开始
考生候考室:35号楼307教室
复试程序:
1、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2、复试考生抽取试题,进入备考室备考;
3、复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复试场所进行答题。
三、其他与复试相关的工作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科目:环境工程原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2、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滨湖医院进行。体检时间:3月18~19日上午08:00~11:30。请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免冠照片。
四、录取办法
录取以参加同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为依据,择优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与录取要求: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正式录取。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与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纪律要求
1.复试考试期间,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复试考试期间,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相关条款接受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551-62158048(办公室) (杨老师)
合肥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