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6年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 一、考生须知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 ☆ 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生证书。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四种形式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 师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 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 三、申请资格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三校生) 四、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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