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日期:2016-08-16 08:25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6年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

一、考生须知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

☆ 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生证书。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四种形式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 师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 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

三、申请资格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三校生)

四、录取流程

2017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