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安大学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报考条件、分数线、加试时间)

日期:2018-03-19 18:00

附件4:

 

长安大学2018 年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

办法

 

 

 

为继续深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改革,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

 

提高招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生且获得了学士学位(应届

 

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

 

硕士研究生报考了上述学校的非定向学术型考生;

 

3.调剂指标不占招生简章中所列计划数 

 

4.拟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总分高出我校相

 

应一级学科的校内复试分数线10 分(学科若在两个或两个学院以上招

 

生,以高分数为准);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外语和数学成绩

 

之和不低于180 分且外语成绩不低于65 分;无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外

 

语成绩不低于70 分;

 

5.我校只接收招生简章所列的学术型专业;拟调剂复试考生的原

 

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剂的专业同属一个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的

 

专业,研究方向应一致。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下载《长安大学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

 

研究生调剂复试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好相关的信息,并将登记表于

 

3月 21日前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研招办统一审核是否具有复试资格,人数过多或必要时提交招

 

生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名单,未经研招办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经确定可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与我校其他考生一同进行复

 

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以及有关要求与我校的其他考生相同;

 

4.我校研招办将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是否向考生一志愿单位发

 

送调剂接收函。

 

三、录取

 

拟调剂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调剂程序,且我校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

 

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

 

我校研招办将向陕西省招办上报拟接收的调剂录取考生情况并接

 

受检查,待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

 

通知书。

 

四、其它

 

1.参加调剂录取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名参加奖学金评定;

 

2.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办法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