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部分艺术类专业调整招生录取政策的

日期:2018-04-22 09:40

随着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不断完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18年我校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摄影专业在各省(区、市)均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

摄影专业拟在天津市、山东省采用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终招生政策以我校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