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同济大学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

日期:2019-01-22 1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 年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同济大学2019 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19 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yz.***.cn/html/zsjz/1.html)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 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501 室,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1407,请注明2019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初试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提交如下:

 

1) 《同济大学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CI、E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 获奖证书复印件1 份;

 

6) 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8)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 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同时,请填写附件1 电子表格:《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无需邮件发送其它申请材料),并于2018 年12 月28 日前发送至:。邮件主题为: 姓名+2019 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材料。

咨询电话:021-65981407 傅老师。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 年 12 月 28 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2019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或

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导名单。五、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

 

并依据评价成绩作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依据。材料审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

可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材料评价指标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六、复试

我院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分数线。材料审核结束后,学校将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内容: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2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

 

(口试,满分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

 

分100 分)。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

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二)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