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23 16:12

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余额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

2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电气工程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或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调剂考生。

2.只接收本科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或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或自动化专业的考生。

3.只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301)和英语一(201)的调剂考生报名。

4.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70分,初试政治成绩不低于60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初试业务课1成绩不低于90分,初试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90分。

 

二、 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

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