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23 16:19

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余额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013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15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理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调剂考生报名。

2.只接收统考科目有英语一(201)、英语二(204)的调剂考生报名,其他语种不接收。

3.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90分,初试政治成绩不低于41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1分,初试业务课1成绩不低于62分,初试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62分。

 

二、调剂考生遴选原则

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

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