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大学招生章程

日期:2022-11-25 10:19


沈阳大学二0二二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 21 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48 万平方米(约合 719.5 亩);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9.4 平方米; 生均宿舍面积 8.2 平方米; 生师比 14.6; 专任教师 1176 人, 其中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79.5%; 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总值 24984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4061.7 元; 图书 180.1 万册, 生均图书 101.4 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社 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 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经济 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 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 业、自动化专业、公共艺术专业)部分课程用英文授课, 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 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 对选 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 以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 目与 2019 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 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 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  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20201K

财政学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4

020301K

金融学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5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6

030101K

法学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7

030302

社会工作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8

040106

学前教育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教育学

4800

师范类

9

040107

小学教育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教育学

4800

师范类

10

040201

体育教育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教育学

4800

师范类

11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 与管理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教育学

4800

1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序 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  年/生)

备注

1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师范类

14

050201

英语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1

英语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师范类

16

050202

俄语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7

050207

日语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8

060101

历史学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历史学

4800

师范类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师范类

20

070201

物理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师范类

21

070301

化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师范类

22

070501

地理科学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理学

5200

师范类

23

071001

生物科学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师范类

2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0203

材料成型  及控制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0207

车辆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080703

通信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0717T

人工智能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080801

自动化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0803

机器人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新增专业

34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080910T

数据科学   与大数据技术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序 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  年/生)

备注

36

081001

土木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081002

建筑环境    与能源应用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081801

交通运输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9

082502

环境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0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1

082801

建筑学

5

4-8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3

090502

园林

4

3-7 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农学

5200

44

120108T

大数据管理 与应用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5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8

120205

国际商务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9

120701

工业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0

120901K

旅游管理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51

130201

音乐表演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2

130202

音乐学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师范类

5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4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5

130402

绘画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6

130406T

中国画

4

3-7 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序 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  年/生)

备注

58

130503

环境设计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59

130504

产品设计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0

130506

公共艺术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61

080801H

自动化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中外合作办学

62

120701H

工业工程

4

3-7 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8000

中外合作办学

63

130506H

公共艺术

4

3-7 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艺术学

45000

新增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

备注: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省教育厅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 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 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 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 800 元— 1200 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 号文件、《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 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学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学年; 宝钢奖学 金 10000 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 6000 元/人/学年;校长奖 学金 5000 元/人/学年; 市政府奖学金: 一等 1500 元/人/学年、 二等 750 元/人/学年; 校级奖学金:一等 2000 元/人/学年、  二等 1000 元/人/学年、三等 600 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 生,一等 3500 元/人/学年、二等 1500 元/人/学年、三等 800 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一等 4400 元/人/学年、二等 2750 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 500 元/人/学年。

学校另设社会各界资助的各种奖、 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 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奖助学金的推荐评比, 具体评比结果在学院范 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本科工业工程 专业、自动化专业和公共艺术专业,有关说明如下:

(一) 工业工程专业和自动化专业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双方教师共同授课, 在沈阳 大学完成规定学业, 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 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德国学校进行第四年的学习(本科工业工程 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 本科自动化专业为德国埃森 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 1)本科工业工程专业: 赴德学生完成海德堡应用科技 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德国海德堡应 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 学业课程,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 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2)本科自动化专业: 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应用 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 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 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德国埃森 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 公共艺术专业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本项目采取“4+0” 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年至第四年由中 希双方教师共同授课, 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学业, 符合申请就 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 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希腊西阿提 卡大学进行第三年的学习。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赴希腊学生需完成西阿 提卡大学规定学业课程), 符合中希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 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西阿提卡大学授 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投档比例原则上为 100%; 按顺 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 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 愿填报模式。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 使用辽宁 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含专门化) +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 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 愿填报模式。

专升本投档方式按照辽宁省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其他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   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 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 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 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 1)普通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 取原则执行), 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 的考生,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仍相同, 比较 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 2)艺术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 公共艺术专业)、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 的统考成绩, 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 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 按照该省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 份,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办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 录取原则执行)。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按综合 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 优录取。

艺术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公共艺术专业)、 体育类 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 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 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仍相同, 比较 考生志愿顺序, 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的专业, 不设定分数级差。

( 3) 专升本

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按 照省招考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 https://syuzsjy.***.cn

7.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 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 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 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 6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 100 ×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 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辽宁省按“专门化”成绩投档, 综合成绩即“专门化”成绩(非 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 按文化课成 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 绩÷文化课总分×100 × 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 × 5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共艺术专业): 按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 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史类 考生)。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 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 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沈阳大学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