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一)巍巍文院 滇东学府
文山学院始建于1947年,前身是由云南昭通南迁至文山的国立西南师范学校。70余年来,学校发展经历了文山师范学校、文山人民大学、文山师范专科学校、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几个阶段。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楚图南先生亲自为学校题写校名。2009年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
文山学院坐落于云南省文山市城区,背靠三十六峰如戟排列的巍峨西华山,面临蜿蜒穿城而过的母亲河一盘龙河。学校占地面积877.25亩,公用校舍建筑面积25757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86亿元,设备总值1.5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8.3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办学70余年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4万余名本、专科毕业生,培训各级各类学员4万余人次,培养了以“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霜福伟,中央电视台推评的“最美村官”潘志艳、“最美乡村教师”周凤慧等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享誉全国的优秀人才,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防稳固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学科齐全 特色鲜明
学校有本科专业47个,专科专业13个,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现有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规划教材4部。目前,学校正致力于打造“以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的教师教育专业群”、“以三七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专业群”、“以康养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专业群”以及“以冶金与环境和人工智能为重点的新工科专业群”四大专业集群,努力夯实“底色”,凸显“特色”,形成学科专业新的增长极和发展平台。
(三)人才聚集 成果喜人
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文山三七研究院、三七文化研究院、文山州生物资源开发研究中心、文山州革命老区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老山精神与文化国防研究中心、楚图南文化研究中心、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滇东南区域经济社会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等九个研究机构和一所附属中小学。现有教职工639人,其中专任教师482人,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0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47人,有云南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云南省教学名师3人,入选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5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3人,云南省高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对象3人;15位教师先后被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升本以来,学校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教师获各级各类课题立项38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1项;出版学术专著32部,参编著作、教材45部,获国家专利授权21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8项,13项科技成果获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0余项获州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1项获州科学技术进步贡献奖;发表学术论文3105篇,其中核心期刊261篇,SCI、EI收录84篇。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韩国、越南、泰国等国的1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和学生交流、学习。升本以来,派出512名越南语和泰语专业学生到越南和泰国高校学习、交流;招收来自美国、越南、老挝等国学生237名。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74人(本科生10682人、专科生1692人)。
近年来,部分学生出国深造,一批学生攻读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99%。
(四)转型发展未来可期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持“博思审问,明德笃行”的校训,“存疑存思,追求真理”的学风,“言传身教,尽器弘道”的教风,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完全学分制改革和专业综合评价及认证为抓手,以校企合作建设产业型学院为载体,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保障,争取早日建设成为扎根文山,服务云南,面向大湾区,辐射东南亚的全国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
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或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校名、校址、办学类型及层次
(一)学校名称:文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556
(三)学校地址:
1.本科教学区为文山学院校本部,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
2.专科(含五年制大专)教学区为文山州职教园区,地址:文山市城南片区文山州职教园区。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文山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审议、决策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检处、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保卫处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的院长组成。
第五条文山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教务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开展。
第六条文山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办学定位,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执行,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我校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我校不单设预留计划,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全部分配到各个招生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我校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我校对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
2.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3.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在同一投档批次中,出现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5.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6.高招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进档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5条。
第十四条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十文化满分x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50的计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若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
5.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则按照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6.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7.艺术生实行综合分制度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考生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6条。
第十五条我校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
4.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则按照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5.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6.体育生实行综合分制度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考生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5条。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学校大学外语开设英语、越南语、泰语语种供学生选择学习。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的“三校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考核,“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成绩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档案进校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我校认可该省选考科目要求及投档规则,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第二十条我校的“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后,结果由各省(区、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我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分类收费标准如下:
(一)本科学费
1.文史类: 3400元/年。
2.理工类: 4500元/年。
3.文、理兼招: 4000元/年。
4.艺术类音乐学: 8500元/年。
5.艺术类美术学: 8500元/年。
6.艺术设计类: 10000元/年。
7.体育类: 3400元/年。
8.少数民族预科(本科) 1400元/年。
(二)高职专科(三年制)学费:文史类、理工类、文、理兼招类均为5000元/年。
(三)五年制大专学费:前三年中职段免学费,后两年转段进入高职段后学费4000元/年。
(四)住宿费
1.本科教学区位于云南省文山市学府路66号(校本部),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2.少数民族预科(本科)教学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基地,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八人间450元/年。
3.高职专科(三年制)教学区位于云南省文山市城南片区文山州职教园区内,住宿费400元/年。
4.五年制大专中职段联办学校为两所,分别是文山州卫生学校(护理专业联办学校)和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专业联办学校),两所学校教学区均位于云南省文山市城南片区文山州职教园区内,住宿费4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文山学院奖学金和文山学院新生“校长特别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有“奖、贷、助、补、减”的帮困助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六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文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录取专业所属学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但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专业转换。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76-2825077(兼传真)、2157190,举报电话:0876-2666609。录取结果将通过文山学院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www.***.cn(学校)http://zjc.***.cn(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文山学院全日制教育招生工作,由文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专科招生计划
序号 | 教学学院 | 专业 | 招生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省内 计划 |
省外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年 |
招生科类 | 是否师范 类 |
1 | 高等职业 技术学院 |
学前教育 | 60 | 专科 | 3年 | 42 | 18 | 5000 | 文、理类 | 是 |
4 | 旅游管理 | 60 | 专科 | 3年 | 55 | 5 | 5000 | 文史类 | 否 | |
5 | 工程测量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理工类 | 否 | ||
6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理工类 | 否 | ||
7 | 药品生产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理工类 | 否 | ||
8 | 中药学 | 60 | 专科 | 3年 | 55 | 5 | 5000 | 文、理类 | 否 | |
9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文、理类 | 否 | ||
10 | 环境工程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理工类 | 否 | ||
11 | 护理 | 200 | 专科 | 3年 | 183 | 17 | 5000 | 文、理类 | 否 | |
12 | 康复治疗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55 | 5 | 5000 | 文、理类 | 否 | |
13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60 | 专科 | 3年 | 60 | 5000 | 理工类 | 否 | ||
14 | 800 | 750 | ||||||||
备注:1.省内计划含普高和三校生计划,普高计划数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 为准;2.省外计划均为普高计划。 |
四、五年制专科招生计划
序号 | 教学学院 | 高职专业名称 | 对应中职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生源类别 | 收费标准(元/年) | 招生科类 | |
高职段 | 中职段 |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学前教育 | 幼儿保育 | 320 | 五年制专科 | 五年 | 省内生源 | 4000 | 免学费 | 应届普九毕业生 |
2 | 护理 | 护理 | 180 | 五年制专科 | 五年 | 省内生源 | 4000 | 免学费 | 应届普九毕业生 | |
3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有色金属冶炼技术 | 50 | 五年制专科 | 五年 | 省内生源 | 4000 | 兔学费 | 应届普九毕业生 | |
合计 | 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