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大专升本科入学指南

日期:2022-12-13 18:10


一、网上缴费注册时间及办法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8月2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网上注册及缴费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二”。
2、学校将根据网上注册的数据安排班级、宿舍、征订教材、制作校园卡等工作。8月25日起新生可在学校官微和学校官网(www.***.cn)上查询所在班级、辅导员信息。学生在网上注册缴费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校财务处或招生办联系。
联系电话:020-36093990 (财务处) 020-36093333 (招生办)

二、携带的物品及资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校后交所在院系;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到校后交所在院系;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校后交所在院系;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到校后交所在院系;

5、近期免冠半身大-寸彩照10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院系,到校后交所在院系;
6、学生档案
应届毕业生:到原专科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高校学生档案专用)快递到我校;往届毕业生:(1)考生自行携带个人档案到我校; (2)凭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个人档案机构办理调档手续,在调档函上填好档案机构名称及个人相关信息。以上学生档案若自带到校,必须是密封状态,报到后直接交到所在学院。
7、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1)省内转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属于广东省内,必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在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上发起转出。系统接收组织名称:广东白云学院党委。备注:22级专升本+录取学院名称。如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尚未与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联网,必须由县(区)级党委或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单位填写:“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接收单位填写:录取学院名称,介绍信入校时统一交学院。
(2)省外转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属于外省,必须由地级市以上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单位填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接收单位填写: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介绍信入校时统交学院。
(3)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入广东白云学院时,须将党员档案提交给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无误后统-接收。
(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89913856
8、《户口迁移证》: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迁到学校。到校后迁户口的同学交《户口迁移证》到所在院系;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不按时报到的新生,将在报到结束后注销入学资格,请新生务必按时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和按时到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办联系,办理请假手续。
联系电话:020-36093333

三、收费标准及项目
1、学费(按学校审批并公示标准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2、住宿费:北校区3000元/年,西校区1500元/年;
3、网络信息费300元/年;
4、代收费1548元,其中
(1)教材资料费650元/年(多退少补);
(2)新生须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8元/年;
(3)为方便新生入学后能及时在校园内消费,缴费成功后统一将预存500元生活费转入学生的校园卡。校园卡初始密码为统一为6个“0”。
5、学生可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0元/年,由保险公司到校为学生提供购买服务。
四、报到流程

(一)网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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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所在院系报到

交档案、照片、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办理入住手续

学生公寓设有独立卫生间和浴室,装有空调、热水器、接通宽带网;
每人配有衣柜、电脑桌、书架;学生公寓区配有专职管理员,实行24小时管理和服务。

(四)选购校服、床上用品

报到当天,由服装企业在校内设点销售校服,供学生选购。同时企业在校内设点销售床上用品,供学生自愿选购。

五、来校路线
(一)西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
1、公交方式:广 州市汽车客运站(省汽车客运站) →乘523路快线公交车(往江高小塘方向) →江高小塘总站下车
2、地铁方式:广州地铁8号 线→滘心站B出口→转乘“滘心一白云学院便民车”→到白云学院站下车
广州地铁2号线、3号线嘉禾望岗站B出口→乘509路公交车→凤翔北路站下车
广州地铁3号线→人和地铁站C1出口→转乘843路公交车→到白云学院站下车
3、自驾车线路:进入许广高速公路→江高出口→广东白云学院
(二)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
1、地铁方式:广州地铁14号 线(东风方向)→新和A出口→北校区
广州地铁14号线支线(镇龙方向)→红卫站A出口→北校区
2、自驾车线路:进入珠三角环线(新和出口)→九佛西路→九龙大道→广东白云学院北校区

六、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合计
(元)
学习地点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产品设计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环境设计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数字媒体艺术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传媒学院 动画 32000 3000 35000 北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机器人工程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汽车服务工程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电子信息工程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软件工程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物联网工程 29800 1500 31300 西校区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2980o 3000 32800 北校区
会计学院 会计学 29800 300o 32800 北校区
财务管理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审计学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物流管理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工商管理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应用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9800 300o 32800 北校区
金融学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经济统计学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社会工作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工程造价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建筑学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土木工程 29800 3000 32800 北校区

七、资助政策

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

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对省内高校特殊教育大专班招收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予以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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