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五年制(3+2)高职计划
| 系部 | 序 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就业及备注 |
| 教育科学系 | 1 | 幼儿保育 | 100 | 保育员、幼儿园教师。(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 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畜牧兽医系 | 2 | 畜禽生产技术 | 50 |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兽医化验员、中兽医员、兽药技术人员、畜牧 技术人员。(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 收费标准执行、校不部办学) |
| 农林工程系 | 3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 8o | 农艺工、物联网产品营销员、物联网商务应用师、物联网项目运营师。(五年制 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 本部办学) |
| 5 | 林业生产技术 | 50 | 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护林员、营林实验工、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营造林工程 监理员。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收 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 6 | 园林技术 | 50 | 草评建植工、园林植物保护工、花卉园艺工、盆景工、假山工、景观设计师、花 艺环境设计师。(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 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 经济管理系 | 6 | 会计事务 | 50 | 会计人员、统计人员、银行清算员、银行信用卡业务员、银行储蓄员、保险推销 员、保险理赔员、收银员。(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 策,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7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50 | 导游、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展览讲解员、旅行社计调、旅行社外联。(五年制 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 本部办学) | |
| 信息工程系 | 8 | 计算机应用 | 50 | 可以选择由学校推荐到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顶岗实习 和就业。(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收 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汽车工程系 | 9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50 | 可从事新能源汽车检测维修、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 车装配、汽车驾驶、汽车保险及定损、低压电等岗位工作。(五年制高职、前三 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10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50 | 汽车机械及控制系统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维修质量检验、车辆技术评估、 汽车维修业务接待、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驾驶、汽车(拖拉机)装配、汽车玻 璃维修工。(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后两年按高 职收费标准执行、校本部办学) | |
| 总计 | 580 | |||
二、奖贷扶政策
学院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录取到我院的学生可以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高职教育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4.退役士兵入学资助政策
5.绿色通道
6.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7.自治区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勤工助学
注:1-5项按政策评审发放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职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职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在校期间享受高职助学金。
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为我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
(二)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 累计不超过18000元。
注: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