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 改善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 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攻读我院博 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试行)》(青理工校发〔2022〕23 号),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 成员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分管研 究生工作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博 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小组下设综合考核专家组
工作小组下设综合考核专家组,由 5 名及以上本学科博士导师或教授(博士 导师 3 名及以上) 组成。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指导下,对硕博连读申请考生的 审核和综合面试工作。
(三)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1.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2.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防控要求:考核方式采用线下方式完成。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由不少于 5 人 的博导或教授(博士导师 3 名及以上) 组成, 每个考核小组设秘书 1 人。考核在 标准化考场进行,考核前对考场进行统一消杀。所有考核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 进入考核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每个专家之间至少间距 1 米以上。
二、选拔原则
(一) 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生招生考核 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二)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同时考查考生对基 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 择优录取。
(三)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和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和招生总人数请参阅《青岛理工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当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 1 名, 占指 导教师当年招生指标。
四、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秀,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 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我校学制内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六)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研究生课程, 取得规定的学分, 无补考或重修课,
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 50% (四舍五入取整) 或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均在 80 分及以上。
(七) 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相近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 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八)英语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要求在 425 分及以上。
2. TOFEL 考试成绩 75 分及以上。
3. GRE 考试成绩 295 分( GMAT550 分)及以上。
4. 雅思考试成绩 5.5 分及以上。
5. PETS-5 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6.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或工作半年及以上。
8.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期刊 发表或(录用) SCI 三区及以 上学术论文 1 篇或 SCI 四区学术论文 2 篇,且在硕士期间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硕 士生。
(九)在学期间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国外数据库收录的学术期刊正刊, 以第一作 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
2. 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 关的发明专利 1 项。
3. 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 级内额定人员) 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
4.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十)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学院原则 上每年招生总人数中(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人 数) 至多招收 2 名放宽此条件的考生,须报校领导小组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硕博连读选拔条件的考生,须于 4 月 29 日- 5 月 7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为每生 220 元。
(二)提交材料
符合硕博连读选拔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青岛理工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的要求,于 5 月 6 日 10:00- 12:00 将申请材料交至黄岛校区汽车实验楼 307 房间任老师(电话:0532-68052309)。并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份 pdf 文件发送到学院邮箱: omae@***.cn。
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从报名系统下载《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
申请材料请自备底稿,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均不退还。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 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
1. 学院初审。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 导师签署意见。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提交的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书等,考生所填报的导师对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考生进行评价, 评价不合格的 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价结果和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 1:2 的比例推荐进入 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 1:2 推荐比例的,所有通过导师审核的考 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 学院公布。 学院将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将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综合考核
对通过“硕博连读”制资格审核的考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1. 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考核。
( 1 )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 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 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以及是 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 3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文献阅读、摘要写作等。
专业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专家组成员当场采取实名且独立对申请者考核作全面综合评价, 分别给出每个考 生的专业水平、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三个单项考核成绩 (均采用百分制),考核单 项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30% +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 +外 语水平考核成绩×30%
2. 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成员通过与考生进行有针 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审查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 单位鉴定意见, 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 据,凡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考核过程须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考核成绩,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 并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存档备查。
4. 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用线下方式, 考核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12 日。具体考核时间和地 点另行通知。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
六、录取
(一) 学院工作小组按“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 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 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拟录取名单由工作小组对外公布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博士 生拟录取结果负责。
(二)学院公布的拟录取名单由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将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三) 拟录取考生按学校体检要求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 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五)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一) 博士生招生考试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 做到选拔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 学校和学院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 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 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 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违法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导师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 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等处理; 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 考生, 3 年内不允许报考我校,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考试全程实施回避制度。
八、其它
(一) 获得博士录取资格的“硕博连读”考生当年不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 辩。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方式包括硕博连读“1+4”(硕士研究生 1 年、博士研究生 4 年, 限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2+3”(硕士研究生 2 年、博士研究生 3 年)和硕博连读“3+3”(硕士研究生 3 年、博士研究生 3 年),在学制基础上最 长可延长 3 年。
(三)“硕博连读”考生从取得博士生学籍后, 开始享受与统招博士生同样的 待遇。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 位基本条件,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 85071099,邮箱: jiwei@***.cn。 研招办电话: 85071303 ,邮箱:yjshk@***.cn。
学院纪检电话: 68052757,邮箱: wyq@***.cn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