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14 18:5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796-7039600,0796-7039507,0796-8223610
  • 学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真君山3号

2022年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资助政策(一)国家免学费政策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吉州区、青原区城市中心城区非农户口的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10%可以通过申请享受国家免学费。(二)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校的一、二年级属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遂川县、万安县、井冈山市、永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非农业户)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

2022-12-13 16:42

2021年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于1987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原名吉安地区技工学校;1990年4月开始筹建,同年9月首次面向吉安地区招生。1991年1月吉安地区行署划拨真君山地块建校,总占地面积173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2000年8月,吉安地区撤地设市,学校更名为“吉安市技工学校”。经过多年办学探索和改革创新,学校先后被省政府评为“省级重点技校”,被省

2021-05-10 18:21

2020年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1、“3+3”升专科:3年制学生毕业当年,报考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自主招生(单招),经学院统-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被录取后,可直接入读3年制专科,毕业时颁发全日.制专科文凭。2、双证书制:3年制中级工班和4年制高级工班,毕业时颁发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能考核合格的,同时颁发相近工种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就业前景广阔:当前,国家技能型人才紧缺,具

2020-06-03 16:27

2017年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调整“高级工”班招生对象的通告

根据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对2017年“高级工”班招生对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开设专业及招生计划开设专业:计算机广告制作招生计划:100人招生对象将2017年招生简章高级工班的招生对象条件“应(历)届高中以上毕业生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的‘三校生’(职业高中学生、技工学校学生、普通中专学生)”改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在300分以上。”学制五

2019-07-05 08:47

2009年关于做好江西省技工院校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经研究,全省技工院校新生录取工作定于9月26日-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9月25日报到,26-27日办理录取手续。  地点:井冈山北苑宾馆(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28号)。  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科科长,各技工院校招办有关人员。  有关要求  1、办理新生录取时,各校须提供用技校学籍管理系

2016-11-27 15:37

2014年吉安市技工学校吉安市技校招生简章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重点公办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共建院校管理模式:更实用性教学半军事化管理像亲人样服务育人理念:学知识学技能学做人学健体修身格言:知识丰富人生技能成就未来性格改变命运健康才有一切学院概况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集工、农、商、财经、师范教育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首批开设

2015-08-20 11:11

2013年吉安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招生对象:  中级班:年满14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高级班:年满17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应、历届普高、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的社会青年。报名办法:  自简章公布之日起在学校招生就业办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开始报名,随到随报,同时报中级班缴纳国家规定的30元报名费,高级班缴纳国家规定的80元

2013-09-30 07:37

2011年吉安市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招生对象:中级班:年满14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高级班:年满17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应、历届普高、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生;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的社会青年。报名办法:自简章公布之日起在学校招生就业办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开始报名,随到随报,同时报中级班缴纳国家规定的30元报名费,高级班缴纳国家规定的80元报名费,同时

2011-12-24 12:58

吉安市技工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3、中级班:初中毕业年满14周岁的男女青年,免试入学,婚否不限。4、高级班: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应、历届满15周岁的高中毕业生或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反工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生和在职职工。报名办法:自简章公布之日起在学

2009-06-26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