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各市(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省级示范高中分校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其他普通高中分校计划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分解下达。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总计划内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统筹安排。 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校,只能是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包含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或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未包含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优质普通高中分校计划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80%。经省教育厅批准实行提前单独招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单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包含在省级示范高中分校计划中。普通高中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超计划招生。中职学校招生计划首先由招生学校向招生部门提交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市(州)属中职学校向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提交申请,省(部)属中职学校向省招办提交申请;学校提交的招生专业应在教育部统一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学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以外申报的专业不具备招生资格。省招办汇总全省中职学校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提交省教育厅计划管理和职成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下发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汇总本地招生计划(含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统一对社会公布。
志愿信息采集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和专业,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上旬开始,7月10日截止,具体填报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志愿信息管理
考生志愿信息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志愿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报名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BM+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字段名类型宽度含义说明1BMH*C16报名号参见报名号统一编码规则2ZKZHC12准考证号各地自编3XJHC19初中学籍号国编4XMC20姓名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表示5XBDMC1性别代码“1”男,“2”女6CSRQD8出生日期年4位,月2位,日2位7MZDMC2民族代码参见代码表8ZZMMDMC2政治面貌代码参见代码表9SFZHC18身份证号 10LXRC20联系人 11LXDHC30联系电话 12TXDZC60通讯地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13YZBMC6邮政编码 14KSLBDMC1考生类别代码参见代码表15BYXXDMC12毕业学校代码参见毕业学校代码统一编码规则,须与初中学籍库中学校代码一致16BYXXMCC60毕业学校名称 17XZQHDMC6行政区划代码考生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参见代码表18JGC20籍贯 说明:考生照片信息:按比例长*宽1:0.75,低像素300*225,照片存储为jpg格式,考生照片的文件名为报名号。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春季开设中专班、大专班。工科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制造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经管类:(会计、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1、中专:三年10400元,享受国家资助3000元,学校减免2600元(提供贫困生证明),后执行4800元/3年,即每年1600元。 2、大专(中专套读大专):12600元/3年,即每年4200元;中专套读生缴清中专学费基础上,补足大专部分学费。 录取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LQ+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字段名类型宽度含义说明1BMH*C16报名号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2ZKZHC12准考证号 3XMC20姓名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4XXDMC12录取学校代码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5XXMCC60录取学校名称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6ZYDMC6录取专业代码各地自编,可以为空7ZYMCC60录取专业名称普通高中可以为空8XZN3,1学制 9ZSLBDMC1招生学校类别代码参见代码表10JHSXDMC1计划属性代码参见代码表11ZFN7,3总分 12LQPCDMC1录取批次代码参见代码表13LQZYXHC1录取志愿序号参见代码表14LQRQC8录取日期年4位,月2位,日2位15LQLXDMC2录取类型代码参见代码表16XXXSC20学习形式分全日制、非全日制说明: 1、各项信息内容须严格按信息标准执行,不得为空。 2、总分(第11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除免试生和往届生外,不得为0或为空。 3、录取批次代码(第12项,LQPCDM)指考生被录取的批次,录取志愿序号(第13项,LQZYXH)指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志愿序号。 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一级一级明确责任,对违规招生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市州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严禁为没有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办理学籍。从2015年起,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中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管理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 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原则上在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考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cn。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也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初中学籍库中直接导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市(州)要安排专门时段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部)属和各市(州)属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各市(州)招办应提供便利,方便本地区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在各市(州)中职生录取结束后(9月30日前),为省部属中职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办理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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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友
2021-04-18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