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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3 16:46:03解决时间:2021-01-16 15:08
| 专业名称招生代码招生人数专业介绍培养目标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学前教育001 报读金平职校可以参加高考吗? 报读金平职校学生可升学可就业,学校为学生的多元选择创造了有利条件。中职三年级学生除就业外,可自愿参加广东省高职类全日制大学“3+证书”入学考试。中职生考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比普高生更有优势,考试科目仅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证书。升读大学为三A三B院校,职高生在高等院校中享受与普高生一样的教育与待遇,国家承认学历。学校每年为愿意参加高考的中职生提供专门的升大复习,历年升大考试我校成绩良好,上线率均位居全市前三甲。不少学生通过报读金平职校,学有所成,升学有望,既拓宽了就业门路,又提升了就业层次。 招生录取办法 (一)照顾录取规定照顾加分录取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另文通知)。(二)普通高中的录取1.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投档,分批录取。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定C级以上(含C级),初二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的成绩在C等级以上(含C级)。在此前提下,根据学生志愿,按全市统一考试8科(含体育考试)原始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公办普通高中扩招生、择校生录取设置低录取分数线,省一级学校扩招生、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80分以内;市一级学校扩招生、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100分以内。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在各区县招生未能完生计划的,由市招生办统一调剂。3.考生一经市、区县招生办录取后,学校不得擅自更改录取结果,尤其是计划生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为计划生,否则市教育局将不承认该生学籍。4.汕头市金山中学和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招收的计划生、扩招生和择校生,由上述区县招生办组织录取,并于录取当天下午5时前将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报市招生办。(三)五年制高职高专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必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全省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依据分级负责、分类操作、简化手续、分段实施、多次录取的原则,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从统一的初中毕业生数据库中录取新生。除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制大专班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外,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含省属)招生由市招生办投档,学校录取。未完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市招办投档结束后,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等)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对已实行春季招生的学校,已录取的学生数据由各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入中招服务平台。(四)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自主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班。特长学生应增加相关的专业术科考试。特长生的招录,由各区县教育局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招考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招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五)招生录取结果的审核、新生名册打印和备案1.各类学校录取结果的审核责任分级分类落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制大专班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审核。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审核,其中: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第一阶段,由市招生办及技校招生办投档的,招生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即完成录取,无须办理网上录取审核。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第二阶段,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的市属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生源地的地级市招生办审核,也可直接送省招生办审核;市、区县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录取结果由各市、区县招生办审核。市、区县属技工学校录取结果由各市技校招生办审核。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收已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外省户籍务工人员子女的中职学校,在送审时应提供所录取外省户籍新生完整的初中学业证明材料。2.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可到省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其余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所在市招生办打印、经审核后备案。(六)加强录取通知书管理五年制高职高专、省属中职学校(含跨市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寄给考生;市招生办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由考生毕业学校发给考生;社会考生由报名区县招生办发给考生。区县招生办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区县招生办发放,其中为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发放。技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技工学校发放。 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0日-4月25日开通省中招服务平台中招计划录入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_yx,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帐号与公布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代码相同(学校代码可登陆以上网址查看),登录密码与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密码一致。2010年没有登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学校,其登录密码和其学校代码一致,请学校在首次登录成功后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用户登录密码。2.各类学校的生源计划须按以下招生类别进行编制。第一类录取学校:省一级普通高中,市、区县等级普通高中;第二类录取学校: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跨市招生)。3.各类学校在登录中招平台计划录入系统后,须自行输入本校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内容为: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录取联系人等。4.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输入以下计划信息:(1)普通高中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生源计划总数、计划类别、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的设置、备注等。其中,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择校生、扩招生、民办生。(2)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学习形式、入学起点、学制、招生专业、校区或办学点,经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标准(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一律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计划信息的数据项均以下拉菜单的形式让学校自行选择。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未升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及在职进修学生的计划类别分为:全日制、工学结合全日制班、工学结合(非全日制)班;办学形式分为:校本部办学、联合办学;入学起点分为:初中起点(指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学生及其他具有初中学历的学生)和高中起点(指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学制分为:招收高中起点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招收初中起点的学制为三年或以上。(3)招收五年制高职高专的高等学校输入的计划信息包括:分区域生源计划数(不细分到每个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入学起点、学制和招生专业,经省物价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凡不填报收费标准的,不予公布生源计划)和备注(可说明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其中,计划类别为全日制,入学起点为初中起点,学制为五年。5.各招生学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有校外教学点或校区的必须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地址,同时向计划审核部门附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校外点或校区的证明材料,凡未注明校外教学点或校区,必须安排学生在校本部上课。同一招生专业在多个校区招生时,各校区的招生专业流水号不同,但专业招生信息相同。6.学校对其输入的计划信息内容可先由计划操作人保存在系统中;核对无误后,由计划申报人输入姓名后方能向系统提交。提交后,学校不能再对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修改时,由隶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退回复议。 普通高中的录取 1.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投档,分批录取。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定C级以上(含C级),初二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试的成绩在C等级以上(含C级)。在此前提下,根据学生志愿,按全市统一考试8科(含体育考试)原始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公办普通高中扩招生、择校生录取设置低录取分数线,省一级学校扩招生、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80分以内;市一级学校扩招生、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本区域该校录取计划生分数线100分以内。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在各区县招生未能完生计划的,由市招生办统一调剂。3.考生一经市、区县招生办录取后,学校不得擅自更改录取结果,尤其是计划生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为计划生,否则市教育局将不承认该生学籍。4.汕头市金山中学和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招收的计划生、扩招生和择校生,由上述区县招生办组织录取,并于录取当天下午5时前将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报市招生办。 填报志愿办法 凡参加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按市招生办《关于汕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执行。 做好春季招生续后工作 2011年春季招生在4月-5月中旬仍可继续开展组织生源工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继续积极向有输送生源意向的初级中学做好宣传工作;生源所在的初级中学要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就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名单。学生报到注册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必须在中招服务平台上办理数据导入、提交拟录名单;中招主管部门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打印名册等工作。 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录取学校1.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1.五年制高职高专;2.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