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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5 23:48:45解决时间:2021-03-23 15:23
| 征集批次 |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
| 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 | 7月14日20:00—7月15日10:00 |
| 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 | 7月17日20:00—7月18日10:00 |
| 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 | 7月24日20:00—7月25日10:00 |
|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 |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00 |
| 本科三批征集 | 8月6日20:00—8月7日10:00 |
| 专科(高职)批第一次征集 | 8月13日20:00—8月14日10:00 |
|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征集 | 8月16日20:00—8月17日10:00 (5)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网址:www.***或www.***.cn 录取资格认定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录取而未在4月28日前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征集志愿的应急预案 1、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省招生办网站因受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无法登陆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的,经省招委会同意,适当延长填报时限,并在各级招生办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各级招生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部分市(州)或县(区)出现无法联网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受影响市(州)或县(区)招生办应立即上报省招生办,经同意后,可用传真件(盖公章)的形式报我办。同时,市(州)招办做好备份工作。3、如遇其它突发事件,市(州)招生办应立即上报省招办,视情况处置。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细则。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严禁高职院校不通过省招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组织学生到校报到。 因高职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请各市、县(区)招生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县(区)所辖范围内有关中学,并要求各有关中学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以推荐考生名义给付的任何费用。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的考生(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志愿均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如招生院校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前仍不能确定录取与否,省招生办将强行收回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本科一批志愿顺序投档。既符合艺术特长生条件,又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的一类志愿,省招办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招生计划 各高职院校2015年度在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核准,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招生。 省招办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名单及计划规模、各校各科类招生专业。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参加201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