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聋人单考单招招生计划如下

备注: 1.文化课(语文150分、数学150、英语100分)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cn/下载;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150分); 3.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为(300分):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作品(150分,4分钟内); 4.美术学专业考试内容为(300分):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联系电话
音乐与舞蹈学院:0371-65501420 招生办公室:0371-86666195、196、197 郑州师范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奖助措施
(一)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
特殊教育学院简介
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是在原河南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是河南省唯一一个从事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基地,承担着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培训师资的重任。从1986年起,就开始了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工作,培养的特殊教育人才已作为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主力军遍布河南省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经过33年的办学积累,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已经成为支撑河南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2008年9月2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的刘延东同志视察了我院的特殊教育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指示我们:“不仅要办好现有的特殊教育专业,而且要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方向,为全国8300万残疾人服务,为国家的特殊教育事业做贡献。”学院目前设置有6个专业方向: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特殊教育专业(手语翻译方向)(本科)、特殊教育专业(康复方向)(本科)、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聋人方向)(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本科)、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聋人方向)(本科)。其中,音乐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美术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开始面向全国单独招生;特殊教育专业为省级综合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市级示范专业;《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为国家和河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现有在校生近910人,其中听障学生431人;专业课教师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5人获得博士学位、30人获得硕士学位。与省教育厅、郑州市残联合作成立了河南省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郑州市残疾人教育工作研究中心、郑州市残疾人艺术团。与郑州市残联共建的“郑州生命阳光馆”已即将投入使用。特殊教育康复楼建筑面积22000m2,现已投入使用;拥有特殊教育类图书10万余册;拥有众多的教育实习、实践基地。从1996年开始,学院参加并完成了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420合作项目;先后十多次承担了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特殊教育培训项目,例如:省百千万工程“河南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河南省金钥匙工程示范区项目”、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2012年5月,我校特殊教育专业通过教育部的评审,与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一起获得“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机构资质。近五年,完成“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00余人次的培训任务等。2014年10月,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获教育部“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2015年1月,获河南省“专业改革综合试点”项目,2016年11月获河南省教学改革成果特等奖,2018年获河南省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019年获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和河南省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学院与美国爱丁堡大学建立了特殊教育合作办学和互派特殊教育教师访学合作;与台湾东华大学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被教育部、中残联命名为“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被河南省政府命名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河南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被郑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全市扶残助残工作先进集体等。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曾多次在河南省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聋人大学生的舞蹈取得傲人的成绩:2014年11月,获全国第九届荷花奖现当代舞铜奖;2015年2月,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类一等奖;2017年8月获得全国第九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一等奖等。另残疾人艺术团曾多次受到各大电视媒体的邀请录制节目,如:2015年2月,获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2015年3月,参加中央电视台“出彩中国人”节目录制,获年度盛典总决赛冠军;2015年12月,参加中央电视台跨年音乐会;2019年参加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荣获五金五银的优异成绩。
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1.考生在郑州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准确填写。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必须签名。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残疾证复印件,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其中肝功和胸透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各一份。以上材料可以通过邮局寄至我校招生办。 4.报名费汇款单复印件,并注明考生的姓名和报考专业。(注:无汇款单复印件的报名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5.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6.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技校网友
2021-11-0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