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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08:04:29解决时间:2021-09-03 14:47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16日—4月17日登陆我院网站(网址:www.***)进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3、面试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等相关资料于4月2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www.***)查看。4、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3月17日--4月15日之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报名费汇款账号并汇款。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一)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参加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4 月19 日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9 月27 日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已被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己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五)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七)录取数据由学院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八)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录取时间4 月25 日,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录取时间9 月29 日,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阶段:2021 年4 月17 日
第二阶段:2021 年9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