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2.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4.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应届专科层次毕业生。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推荐生源质量好且数量多的院校,经省招考办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二)报名时间、报考费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至11月12日。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三)报名信息采集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办下发的报名程序、《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4)、《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办。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四)报名信息核对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2.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4.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作的推荐结论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六)报名信息上报上报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电子版(附7)和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地点:省招考办研招处416室。(七)考场编排在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由省招考办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行署)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八)数据下发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月末下发。各市(行署)招考办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办。考场对照表将由省招考办统一打印,然后下发各地招考办。各推荐院校负责打印准考证并加盖公章后塑封,考试前5天发给考生。各推荐院校对本校考生负有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责任,并且在考前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逐一下发,在考生阅知、签名、回收、备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19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附1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
报名点代码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制本专业毕业生数拟对接本科专业类别代码拟对接本科专业类别名称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2321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3819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教育34809英语、商务英语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文教育2208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文教育36808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教育33051美术学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育32452音乐学、音乐表演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377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369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学教育35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3239护理学1007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335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
本科专业类别代码本科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考试指导教材05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第六版)王道俊、郭文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5月)、《心理学》(第三版) 章志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08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古代文学+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史》(第二版)(共四卷)袁行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现代汉语》(第四版)(上、下册)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6月)09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精读)+英语(泛读)《现代大学英语精读(1、2册)》杨立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8月(一册二版)、2002年2月(二册一版))、《英语泛读教程》(二版)(1、2册)刘乃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2月)39护理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第二版)高秀来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9年4月)、《生理学》(第六版)白波、高明灿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7月)51美术学艺术概论《艺术学概论》(第三版)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52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概论《艺术学概论》(第三版)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 外语公共课考试科目考试指导教材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基础英语《新视野英语教程》(第二版)(读写教程1-2册)郑树棠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5月(一册)、2009年6月(二册))基础俄语《全新大学俄语综合教程》(第一版)(第1册)、《新大学俄语综合教程》(第一版)(第2册)何红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7月(一册)、2004年12月(二册))基础日语《新大学日语标准教程》(第一版)(基础1、2册;提高1、2册)陈俊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9月(基础1)、2007年4月(基础2)、2007年8月(提高1)、2008年2月(提高2)) 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正式公布。 各部门联系电话(区号 招生办:6523508,6559106,6559107,6559108,6559109 学生处:6559037,6559041 财务处:6559063 保卫处:6559565,6556110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7月15日 录取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录取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12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1.省招考办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低录取控制线。2.按照考生所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办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三)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两个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我办将于4月9日至12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四)考生档案组建各推荐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寄来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考生数据将由我办下发至各推荐院校,由各推荐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通过机要分别寄送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五)新生入学在入学报到时,本科院校必须严格审查新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的新生,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将此类情况及时上报我办。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23508(传真)0453―6559107 0453―6559108 0453―6559109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邮政编码:157011电子邮箱:hyzzsj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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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友
2021-03-11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