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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2-22 00:53:29解决时间:2021-01-22 17:00
学院先后荣获衡水市“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北省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当前,学院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创建活力学院、和谐学院、品牌学院”活动为载体,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质量,促进学院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国有公办的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8.6万多平方米,拥有18000多平方米的综合教学实训楼、配备800台电脑的计算机中心、设施先进的电教中心和20个现代化的专业实验室。坐落于校园中心广场西侧的图书馆大楼藏书32万余册。各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累计3000余万元。此外还建有带大型看台的标准运动场,已多次承办全市运动会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学院以“办特色教育、创名牌学校、育高素质人才”为办学宗旨,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为发展导向,在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毕业时不仅能取得毕业证书,还能取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学院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面向河北、河南、山西、江西、内蒙等省市,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招收职高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学生可申请参加我省专接本考试。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23年成立的、曾享誉燕赵大地的河北省立第六师范学校,此后历经冀南建设学院(1948年)、河北省立冀县师范学校(1949年)、河北冀县师范学校(1979年)等历史时期。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冀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我院设立优秀血神奖学金(每年),奖励面为10%,分别为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
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勤工俭学岗位。
我院与衡水成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成博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我院在校学生。
我院每年为在校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
(1)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学前教育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校企合作班学生收费及权益详见学院网站或向学院咨询。
(2)学费减免或资助政策依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1)对于已投档考生,依据有无学考成绩分为两类,每个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则参考考生所在高中给出的职业技能评价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单招考试的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提供的专业课成绩证明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后达不到所录专业要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9]34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学院坚持面向社会,适应市场的办学理念,按照"把学院建成服务地方建设,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高层次技术应用性人才,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较高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确立了"4211"的办学思路。
"四"即大力建设好四个硬件:
①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②配置好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
③建设好现代化的图书馆,包括音像资料室;
④建设好必要够用的实训场地。"二"即科学地处理好两个结合,一是专业理论课和实训课的有机结合,二是特色专业和基础专业的有机结合。
两个"一"即建立健全一个规范完善、运行高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后,形成"一"个招得进、留得住、送得出的良性循环和兴旺发达的办学局面。至2005年,综合办学条件达到或部分超过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关于建校四年后应有的水平,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
截止2020年7月,学校有教职工307人,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72人,硕士以上学位100人,双师型教师73人。另外,还从高校和大型企业聘请了部分有经验的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