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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2 04:34:50解决时间:2021-06-07 16:18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训基地4个,辽宁省重点实训基地11个,校内实训基地及各类专业实验室和标本室156个,其中生物技术(园艺)实训基地、家具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立项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基地350余个。
我院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1.投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05%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森林生态旅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传染病,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报考西餐工艺专业订单班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男生身高在167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7厘米以上;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订单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入学后由订单企业组织面试,合格后进入该订单班学习,不合格进入普通班学习。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0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为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为1000元/年/生,八人间为500元/年/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座落于辽宁省会沈阳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和辽宁水利职业学院。两校均始建于1951年,拥有68年的办学历史,办学经验丰富,特色鲜明。2018年8月,根据辽宁省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103次会议精神,两校合并,组建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为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为1000元/年/生,八人间为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③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一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人/年,二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1400元/人/年,三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800元/人/年,单项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⑤学院建立临时困难补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⑥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
⑦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具体事宜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