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6-14 01:48:40解决时间:2022-03-04 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2014]96号文件《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在校待遇1、学费及实习材料费全免。
2、学生在校期间空调、暖气、纯净水、无线wif洗澡全部免费。
3、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在校的优秀学生可享受500-5000元的奖学金。
4、凡在我院学生第二年可安排到优秀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