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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5 15:23:15解决时间:2022-03-07 17:36
招收应、历届初、高中学历的学生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学历制学生2017年3月前年满14周岁,劳动预备制、“两后生”在2017年3月前年满15周岁)。
答案来源于:2017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招收应、历届初、高中学历的学生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学历制学生2017年3月前年满14周岁,劳动预备制、“两后生”在2017年3月前年满15周岁)。
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14周岁,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无纹身)的应、历届毕业生。
按照国家政策全免学费,其余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1.中职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2.国家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属广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全部直接纳入享受国家金范围。我区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共29个,其中包括南宁市3个县: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
金资助标准为平均2000元/生/年,按等级资助,其中一等为3000元/生/年,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1000元/生/年,用于资助集中连片困难县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3.南宁市师范类生活补助: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在校生,并就读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的学生,可享受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补助1500元/生/年。
4.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望获得国家奖学金6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2000元/学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1000元/学年。
5.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符合身患残疾、获得过国家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孤儿)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享受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6.勤工:全日制正式学籍四年级,属广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品学兼优的,可优先申请校内勤工工作岗位,被学校正式聘用上岗的可获800元/人月勤工金。
以上资助指标均以上级业务部门当年下达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