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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22 14:54:44解决时间:2022-01-31 19:36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试工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参加。
5、学院需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在复试阶段由我校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于复试期间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体检有疑问且复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并做出具体评价;审核考生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19年3月20日-4月1日期间完成。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复查的记录材料,并由学院自行保存三年。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