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4-04 06:21:21解决时间:2022-03-02 21:21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3月8日9:00至 3月12日17:00 |
报名 |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5个专业。 |
3月14日-15日前 |
审核 |
学院下载报考考生数据。 |
3月20日 |
确认考场、缴费、领准考证,签订《承诺书》 |
考生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核发准考证,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熟悉考场。 |
3月21日上午 |
考试 |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
3月29日前 |
公示拟录名单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
4月7日前 |
录取 |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
4月9日前 |
公布录取名单 |
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
9月初 |
新生报到 |
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准时来学院报到注册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5.经上级部门批准公布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综合技能测试科目成绩认定免试。
(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2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取缔的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计分依据;
(2)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等级证书(指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报考相关专业计100分;
(3)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20分、100分。
2.免试录取。
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并直接录取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