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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22 03:47:16解决时间:2022-01-26 15:55
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议和外语考核、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
1.资格审查
各博士招生院系所将组织专人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将在2021年12月下旬公布。
2.材料评议和外语考核
各博士招生院(系、所)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
材料评议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参加外语考核。材料评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各博士招生院(系、所)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和外语考核结果,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非同等学力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复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
复试形式:面试、笔试兼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多种形式。复试中有笔试的,须在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笔试科目。
考核时间: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博士招生院系所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博士招生院系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
录取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综合得出,各环节的权重比例可根据各学科人才选拔需要,由博士招生院系所设置。博士招生院(系、所)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