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4-04 15:35:55解决时间:2022-01-14 18:03
1.学生缴费后未入读的,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2.入学后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
计算清退。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一10个月x(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课本、资料费退费标准
未领取课本资料的全额退费,已领取课本资料的不退还该学期
的课本资料费。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计起。
退费依据:
《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粤价[2008]150号)
答案来源于:2020年惠州市技师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