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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11 09:09:46解决时间:2022-02-12 18:52
(一)学生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人才培养。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收费管理、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四)毕业证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入学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开学后三日内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支撑材料,经学校允许后按规定时间补办入学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专员办公室)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632-3786721
监督举报电话:0632-3786798
文件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2.于2022年3月2日-3日通过省招考平台(http://zsb.***)申请在线资格审核且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