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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1 15:26:29解决时间:2022-02-17 19:28
答:独立学院是普通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合作举办,报经教育部批准后,依托高校本部师资优势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文凭。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独立学院已转设同意名单,可以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查询《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