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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1 02:46:25解决时间:2022-02-06 10:44
1.考试费用: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专业理论考试收费标准 |
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合计 |
护理 |
70元/生 |
130元/生 |
200元/生 |
药品生产技术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大数据与会计 |
70元/生 |
70元/生 |
140元/生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元/生 |
70元/生 |
140元/生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150元/生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2.收费办法:报考费用由中职学校统一收取,并于7月12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注明三二分段报考费,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同时,中职学校亦须将交费名单制表(见附表格式)发送邮件到@***。
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汇款情况查询电话(收费室):0763-3936966,收费室校内地址:西11-101室。
附表: XXXX学校汇款总表
序号 |
姓名 |
考生类别 |
报考专业 |
交费金额(元) |
汇款日期 |
1 |
张三 |
三二分段 |
|||
合计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8—22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一)考生须在2021年6月22日前把以下材料①-⑧交中职学校;2022年1月1日前把材料⑨、⑩交中职学校。其中材料⑥-⑧仅需符合条件考生提交。
①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https://zs.qypt.edu.cn/file_download_zs.php
②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证书号码页)或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须附上查询网址),如仍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必须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③中职学段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页,并在姓名左侧做好“△”标记)(中职录取名册显示专业与现所读中职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不能报考);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符合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五份)(免考条件录取规则第5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中职学校公章)。
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
⑩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根据全省高考体检时间安排体检);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同时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以公文形式报送我院。
⑧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见附件3)的外省户籍学生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见附件4)。
(二)中职学校初审后,须在每页考生材料上盖章,复印件还须标记“此件与原件相符”,扫描为JPG格式(分辨率DPI建议设为300)。每考生一个文件夹,以身份证号命名,于2021年6月28日将符合条件考生材料扫描件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其中以上材料⑨、⑩扫描件以及2021年6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考生获得的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扫描件,于2022年1月7日前把考生材料扫描件补发到我院招生办邮箱。纸质材料保留在中校学校,待正式录取后再移交我院。
(三)2021年7月8日前,我院对初审通过材料复审,确定符合资格条件考生,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高考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请详见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及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五)中职学校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资料(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邮寄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归档,考生要对本人报名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六)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西10-101室招生科
收件人:莫老师
电话:0763-3936666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
学校网址:https://www.qypt.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2.2021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承诺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附件4.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5: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应当认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出示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第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上述内容如果与省有关部门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序号 | 高职专业名称 | 高职 专业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 对口中职专业名称 | 对口中职 专业(代码) | 试点专业 招生计划 | 高职学段 2 年教学地点 |
1 | 护理 | 520201 |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 护理 | 100100 | 50 | 高职院校 |
2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电算化 | 120200 | 30 | 高职院校 |
3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电算化 | 120200 | 30 | 高职院校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051400 | 30 | 高职院校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051600 | 30 | 高职院校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 | 090100 | 30 | 高职院校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090500 | 30 | 高职院校 |
8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 | 160100 | 15 | 高职院校 |
9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 | 160100 | 15 | 高职院校 |
10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英德华粤艺术学校 | 学前教育 | 160100 | 15 | 高职院校 |
11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 学前教育 | 160100 | 20 | 高职院校 |
12 | 药品生产技术 | 490201 |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 | 药剂 | 101100 | 50 | 高职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