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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3 12:08:32解决时间:2022-01-08 08:09
16.各级招委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办,省级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本地区省级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7.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18.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
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19.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委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20.民族自治地区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校或专业(类)招生,由省级招委会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可翻译为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语言文字答题。翻译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有关省(区)在考汉语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报教育部备案)。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
21.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有关省(区、市)和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结合本地区、本校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各省(区、市)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各省(区、市)须配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22.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答案来源于:2019年攀枝花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攀枝花学院与成都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管理学院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我校作为调剂学校与攀枝花学院(选拔学校)联合开展2022年专升本招生,凡与攀枝花学院对口的专升本合作学校(以下通称选送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均可填报我校本科对口专业志愿,通过攀枝花学院组织的招考录取程序,被我校录取后,进入我校相应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
1.招生对象及专升本对口专业
招生对象为选送学校相关专业2022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选送学校具体对口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2.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如下:
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19000元/年/人
其余专业:18000元/年/人
3.选拔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保送录取和免试推荐除外),应参加攀枝花学院统一组织和命题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每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不考听力。
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09:00-11:00(专业课)、下午15:00-16:30(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2日上午09:00-11:00(大学英语)考试。
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所在的选送学校考点。
4月27日后,学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8时前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只限对课程成绩统计进行复核。选送学校汇总申请查分名单,并于4月29日19时报送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并于5月8日前公布查分结果。
4.录取
攀枝花学院根据总体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录取计划。
考试选拔录取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按照攀枝花学院发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攀枝花学院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向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体检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均须按升入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6. 其他事项
(一)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相应入学报到材料。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与录取通知书,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我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四)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