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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22 15:33:23解决时间:2022-01-04 17:51
12.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3.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新规定政策执行。
14.民语言的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双语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15.伊犁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学院就读,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学院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学院和南京大学对学生共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16.直升本的录取按照《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4.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四等1000元/人·年。
5.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
6.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9.学院通过多方努力获得社会、团体资助金对努力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其中中国教育发展基金:3000元/人·年;中国扶贫基金:2000元/人·年。
答案来源于:2018年伊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