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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14 14:30:38解决时间:2022-01-09 13:58
联系电话:0571-56700035 联系人:倪老师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单独招生方案
(一)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410004联系人:胡老师
网址:http://zs.csmzxy.edu.cn/ddzs.htm
(二)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A类专业和C类专业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B类专业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
(二)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有缺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为放弃录取处理。
(三)未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zs.csmzxy.edu.cn/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公示期间如有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缺额不补录。
(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浙江省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